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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遠洋漁工人權一再成為國際關注焦點,我國籍福甡十一號漁船因違反國際勞工組織(ILO)漁業工作工約,使得漁工人權再度躍上版面。農委會漁業署今天確認開罰該船55萬元、撤照5個月,另罰仲介業者200萬元,並將船主、船長、仲介移送地檢署偵辦。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則呼籲,漁業署公開更多資訊,讓民間加入共同監督,才讓真正保障漁工人權。

長期關注遠洋漁業的綠色和平指出,今天的調查結果突顯了漁業署的預防能力不足,多名外籍漁工沒有受雇證明就在漁船上工作,事件爆發前,漁業署沒有掌握任何資訊。雖然這次漁業署確實開罰,但也發現僅以法規條款作懲處是不足以全面保障漁工人權。綠色和平指出,積極地監督,主動執法與部會間的合作才能完全防治人權問題。

此外,綠色和平也提到,漁業署所公布的調查中,有不少是民間團體一起協助訪談,部分資料也是由民間團體提供,該署才得以了解事件始末。綠色和平表示,希望漁業署可以公開更多的漁船及漁業相關資訊,由公私部會共同監管,並以更開放的態度與民間團體合作,保障漁工人權才能真正接地氣,改善問題。
農委會渔業署上午舉行打擊人口販運,保障境僱用漁工權益記者會,由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(中)、漁業署署長黃鴻燕(左)、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副組長王茂城(右)一起主持,三人一起拿著標語牌喊口號。 記者邱德祥/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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